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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市2010年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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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2010年胶州市公开招聘30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6月18日8:30-11:30,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

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

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2009届、2010届未就业的胶州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医药卫生类、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招募的在胶州市(或胶州市生源在外地服务的)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以内应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

3.紧缺急需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10年胶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6月18日8:30-11:30,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

4.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

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应届毕业生因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报名时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

参加本次招聘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加分人员通过胶州人才网公示。

应聘紧缺急需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相应的材料。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报《2010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考务费(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7.最终确定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公布取消岗位名单及改报时间)。

8.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10年6月24日13:30-17: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9.对于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按要求参加考试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类,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100分。

(4)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最低资格分数线。在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人数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构不成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必须于面试前一天8:30—11: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具体时间在胶州人才网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构不成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该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人才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

聘用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胶州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经查实考生提交虚假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明年不得参加招聘,已经聘用的予以取消聘用。

3.面试时,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私自带入考场的,视为作弊。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后若发现考生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公开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成绩及相关信息均通过胶州人才网发布,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7.相关网址及联系、监督电话。

胶州人才网:http://www.jzrc.gov.cn

联系电话:0532-82288273

监督电话:0532-82288035

附件:《2010年胶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胶州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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