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文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9月14日由四川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涉及到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今后的学业选择、考试办法、评价体系等多方面重大变化:2018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将参加14门课的合格性考试以及六选三的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将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张正华透露,省教育厅将成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研制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信息管理平台,为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教育厅将选取部分市(州)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试点。接下来,我省将根据国家和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制定一系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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