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有个初一学生豪豪,被所在班级生物老师发起“民主投票”劝退。家长只好让该生转学借读。7月1日,豪豪再次被要求退学。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因为该学生还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权利这么去做?这种质疑确有道理,单门课程的任课老师发起这种投票,没有经过班主任、学校、当地教委,就让学生离开,程序上似乎有问题。
但只是问题的一面。现在小孩不好教,遇到这种事,一味指责老师的人,恐怕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两个学校都坚决要求让该生退学。生物老师马老师不惜拿自己走人当赌注,让学生投票,可见也是忍无可忍。如果这个问题学生不去采取一点干预措施,耽误老师的教学和全班其他学生的学习,也不会是一个好的结果。
学校无法对学生行为无限制负责
指望学校对学生的行为无限制负责,就在注重人权的美国也不可能,也不现实。恰恰相反,美国更强调每个人、每个家庭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儿童在家出现了问题,分明是父母根本没有管教。我有一个在公立学校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同事声称,有时候他联系到家长,家长反而推卸责任,说是学校教育出了问题。“这时候我一眼就能看出他在家里怎么教育孩子的—— 那就是不教育, 全指望学校。”
但即便如此,学校处理问题学生问题会十分慎重。我问在美国上小学的女儿,班上出现这种学生,老师一般会怎么解决?她说她的老师通常是直接教训学生,或者用成绩来激发学生花更多心思在学习上。如果一个学生一再捣乱,干扰了课堂秩序,老师也不可能无休无止跟学生纠缠,而是送其去“校长办公室”。对学生来说,被送到校长办公室是一件很严重的事。
通常来说,学生行为矫正,美国公立学校是逐步解决,教室里解决不了送给校长,校长和学校心理顾问解决不了交给学区,学区也解决不了,会送给一个特殊的学校。这种特殊的学校,特别强调行为的纠正,一旦学生被送到这个学校,他们知道自己再无退路。再惹事生非,就只有离开校园了。
这处理的整个过程十分冗长,每一步学校、学区都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各种挽救的努力,并做出详细的文字纪录。到了万不得已,才会让学生离开。此时学校也会证明自己做出了该做的所有努力。就是家长打官司告状,也找不到多少程序上的漏洞。
在把问题升级,转移给学区之前,学校通常都会启动一些特别的干预方案。帮助解决或者缓解学生的问题行为。例如我在多个研究报告上看到一种叫“进出管理(check in/check out)”的方法。学校每天上学时,找到学校的心理咨询师报道(check in)。心理咨询师给他提供一张行为检查表格,学生带着表格去上课。每天问题学生或让授课老师分几次签字打分。如果表现较好,老师当即表扬。一天结束,学生拿着这表格,到心理咨询师处签字离校(check out)。如果达到了当天的目标,该学生可获得一些奖励,不过通常都不是物质奖励,而是表扬、增加课间休息时间等。这个办法比较容易施行,关键是把笼统的“坏学生”、“调皮捣蛋学生”的标签,转化成了渐进式改变的调整过程。
对学生的判断客观、谨慎
多半学区都有针对问题学生的指导性解决原则,大同小异。但是我看到有几个共同点:首先,学区和学校,把问题界定得很具体。除了为人诚实不撒谎、尊重他人财物、注意礼貌用语这些我们中小学行为守则上也能看到的规定之外,也包括听老师调度、安全防范、参与各种互动、紧急情况下的服从调度这些方面的比较详细的规定。由于界定得比较细致,学生错了会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老师去纠正,也基本有章可循。在界定这些问题时候,学区通常也会把老师、学生、家长都给包括进去,认为三方都是“利益相关人”。希望三方共同努力,实现行为的纠偏。
还有,学区对问题学生措辞都很谨慎,一般不从主观上给学生戴帽子,而是显得稍微“客观”一些,“政治正确”一些。比如我看到华盛顿州一学区,把问题学生,很委婉地称作“情感和行为障碍生”(emotional and behavior disorders)。用“障碍症”(disorders)这个词,显得这像是个客观的心理问题,可以去治疗、纠正。这种名称的改变,虽然听起来有些琐碎、甚至搞笑,但是这给家长和学生发出的信息比较正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更重要得是,一旦界定为一种障碍症,则学校有义务提供个人化的各种支持。1997年通过的一项《残疾个人法案》(Inp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Act)明确规定,如果“学生的行为问题影响了自己或他人的学习成绩,建议使用积极的行为纠正方案和支持,或是采取其他策略,来解决这一行为的问题。”由于该法规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学校不会将学生扫地出门。
学生“调皮捣蛋”是一个对学生的主观判断,这个问题的背后,应该有一些心理的原因。这一点家长未必知道,只是粗线条地从“听话”、“不听话”上去理解,解决方法也简单粗糙。而学校里,各老师多半也只是各自学科的行家,未必真正深入地研究过教育心理学,中小学也未必都有心理咨询机构,去解决这类问题。问题学生连自己都未必知道问题得究竟。比如有的学生,存在问题,或许是家里出现了变故,一时自己无法应对,所以行为上出现了偏差。学校老师不解内情,只是去指责行为本身,则可能错过了纠偏的良机。
“问题学生”可能是天才
另外,我想不应该只把目光放在坏行为和坏学生的惩罚之上。美国在关于“问题学生”的语汇里,通常强调学生“存在风险”(at risk),关注的是学生本身的发展。而在补救策略上,强调事前的预防和事后支持。还有一些学生表现出问题行为,可能是因课堂上跟不上,或是吃不饱。二者都有可能让学生受挫。前者可以通过补课、留级来解决。后者虽属好问题,但是处理不当一样能导致悲剧。反过来,如果发现了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则可能找到提升发展的良机。
英国教育家肯?罗宾逊在其着作《发现你的天份》中举了不少这样的例子。舞蹈家吉莲?莱昂,童年时候读书总是坐不住,而且干扰周围同学。学校无奈之下,报告给家长。家长也不知道怎么办,于是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问了她一些问题后,说要和她家长出去单独谈谈,然后打开音乐,让她在屋子里等。医生把家长带到隔壁一个房间里,隔着玻璃(外面能看到里面,里面看不到外面的那种),能看到小女孩随着音乐,优雅地舞动起来。医生告诉女孩父母说:“她没有病,她是个天生舞者。”他建议家长送这个女孩去上芭蕾舞课。长大之后,这个问题儿童上了皇家芭蕾舞学校,成了着名的舞蹈家,并给《歌剧院魅影》、《猫》等享誉世界的音乐剧编舞。
很多被我们笼统归属为问题儿童的学生中,或许就藏着吉莲?莱昂这样的人。哪位老师慧眼独具,从其调皮捣蛋的背后,看到他们的闪光点,并去蓄意培育,很可能造就这孩子的一生。另外一些问题学生资质平平,未来或许可以做一个平凡人,这需要学校、家长和学生,甚至包括社区的一起努力。仅仅将其扫地出门,这样的学生没准会变成社会负担甚至祸害。
作者:南桥 系旅美华人,教育工作者、文学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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