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1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笔试成绩和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定,确定以下19名考生(各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
职位
考生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备注
0202001001
(文化宣传司文化处副调研员)
牛志男
男
107211350604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额尔敦木图
男
107211350610
刘震
男
107211350619
欧泽
女
107211350712
0104002001
(机关党委纪检与监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王颖
女
107311180503
秦颖
女
107311182010
王瑞
男
107311272328
宋歌
男
107337021214
马莉
女
107361660610
0105003001
(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马妍
女
107311270621
卢景一
男
107322012416
左飞
男
107337032112
石胜鑫
男
107341011624
唐小明
男
107345471310
0202004002
(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研究
一处副处长)
姚丽娜
女
107211350615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姜迎春
女
107211350627
邹佳默
女
107211350630
蓝汉林
男
107211350706
王新红
男
107253040201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下午2:30至4:30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
(二)地点: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
公交线路:7路、10路、15路、37路、88路等至民族文化宫站。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7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任免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选调资格。
(二)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照片。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5(可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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