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报名时间为今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坚持就近、免试入园,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本辖区常住户籍幼儿,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将招生录取与参加亲子园挂钩;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费用。
公开报名程序确保招生透明度
今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招生时间为2013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按照要求,幼儿园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本辖区常住户籍幼儿。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对烈士子女入园应优先录取;对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应视为天津居民子女同等对待。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报名方式,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在保障常住户籍幼儿入园的同时,为轻度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的条件,同时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
严禁各类违规考试测试和收费
今年,招生压力较大的幼儿园不再招收“小小班”,最大限度满足3岁以上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确需招收“小小班”的幼儿园应向本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区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委备案。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办园在满足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应积极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幼儿园可采取半日班等多种办园形式,提供多层次的服务,尽可能为更多的幼儿提供学前教育服务。不得违规举行各种考试测验。幼儿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将招生录取与参加亲子园挂钩。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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