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4日是远东军事法庭宣判日,67年后的2015年11月4日,我校法学院举办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先生塑像、法学院院石揭幕仪式暨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论坛。校党政领导丛树海、樊丽明、黄颖,校长助理朱鸣雄、郑少华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揭幕仪式。
向哲濬先生之子、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向隆万先生,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立民,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刘晓红,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法学院和上海商学院法学系代表等嘉宾到场祝贺。
揭幕仪式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杰普主持。法学院院长李学尧致辞,介绍我校法学院在中国大陆首次开设全英文授课的英美法班项目,表示该项目重启英美法与比较法的法学教学实践,以继承光大东吴法学优良传统,迄今已举办四届。法学院将继承和发扬向哲濬先生身上所具有的爱国精神和职业精神,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具备中国意识与彰显财经特色的卓越法律人作为主要宗旨,创新学科建设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以建设高水平研究型财经特色的法学学科为目标,努力为中国的法治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向隆万在致辞中表示,受邀为父亲的塑像揭幕感到很激动。他讲述了父亲出生时正值中国内忧外患、民族危亡的时刻,在接受了良好的中国传统教育和西方现代教育之后,他以民族振兴为己任,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做出自己的贡献。最后,向隆万书赠我校法学院“天地浩然多正气,古今法义育完人。群星熠熠耀河汉,史笔当书不世勋”。
校长樊丽明讲话,回顾了向哲濬先生的生平。向先生于1892年生于湖南宁乡,作为优秀学生从长沙修业学校毕业后考入清华学堂的前身游美肄业馆,先后留学于美国耶鲁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回国后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河北大学法律系以及北京法政大学教授。从1927年起,向哲濬又先后在司法部和外交部担任重要职务。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远东盟军总部组建国际军事法庭,受中国政府选派,向哲濬先生出任检察官一职。在经过九个月的取证工作后,向先生作为中国检察官,在法庭上面对日本战犯的百般抵赖,用事实驳斥得对方哑口无言,在详实有力的起诉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做出了合乎正义的合理判决。
作为一位杰出的检察官,向哲濬先生把生命的最后时光无私地奉献给了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回国之后,向先生婉拒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司法院大法官等职,先后在大夏大学、东吴大学、复旦大学法律系任教,之后调入上海财经大学的前身即上海财政经济学院任教,任学校基础部外语教研室主任直至荣休。他每天按时到学校上课,从不向人夸耀当年的经历,在年轻老师的眼中,他不仅是一位学者,更是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者。
樊丽明指出,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也是向哲濬先生诞辰123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不能忘记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为审判日本战犯作出巨大贡献为祖国争得荣誉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先生。今天向先生的铜像安放在学校法学楼内,希望法学院以此为契机,继承和发扬向先生开创的优良学风和学术传统,继往开来,创新学科建设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建设一流法学院为目标,努力为我国人文科学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校长助理、法学院原院长郑少华介绍了向哲濬先生塑像和法学院院石制作过程。法学院从2014年起就策划向哲濬先生塑像和院石事宜,在塑像和院石制作过程中,校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学院上下亦倾注了很多心血。
向哲濬先生塑像由我校2003级法学硕士全体校友捐赠。校友代表程玥发表感言,希冀上财法学院和法律人传承前辈传统,弘扬家国情怀。法学院院石由我校1992级经济法全体校友捐赠。校友代表张海翔发表感言,愿上财法学院在坚实根基上积极进取,为法治中国建设培育更多卓越财经法律人才。2012级英美法证书班学生代表高照涵在发言中,感谢上财法学院的精心培育,感谢英美法证书班项目带给同学们的比较法思维。
校党委书记丛树海和向隆万共同为向哲濬先生塑像揭幕(见左图)。樊丽明和王立民共同为法学院院石揭幕(见右图)。副校长黄颖和朱鸣雄为校友代表颁发捐赠证书。
随后举行了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论坛。论坛由李学尧主持。郑少华在致辞中,介绍了自2012年始推出的英美法证书班项目,认为这一项目的推出实际上是一种生存压力导致的变革,认为必须有比较法的眼光,思考如何将英美法与比较法融合在一起,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教育,对法科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
接下来的研讨中,与会专家学者纷纷就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发表了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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