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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2016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1-19

接收专业及人数

大学本科以上19人:法学5人(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教育学1人(教育学)、文学7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俄语、朝鲜语)、工学5人(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管理学1人(会计学)。

公安专科6人:侦查、治安管理。

接收对象及条件

(一)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二)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及公安专科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1、下列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下列毕业生优先接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以及硕士生、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吉林省延边、白山、通化等地区边疆国境县(市)籍的毕业生,精通朝鲜语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接收对象必须身体健康,未婚,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6;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公安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接收程序

(一)报名:有意者请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资料投寄工作(需投寄的材料为: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通过程序打印自动生成的①个人自荐材料封面;②个人资料 并粘贴本人两寸免冠照片;③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推荐表;④身份证复印件;⑤新生录取名册;⑥诚信保证书;⑦个人其他自荐材料),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止(报名截止时间可根据报名人数提前或延迟),个人资料投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以发件时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名单。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未按时投寄资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可到我总队取回,不再寄(送)回本人。

(三)考试考核: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公安部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复习内容为公务员考试复习内容,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上述各项考核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五)签订协议: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者,择优确定接收对象,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接收对象应督促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将毕业生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邮寄到吉林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六)筛选淘汰:毕业生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淘汰。

1、复审淘汰: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总队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培训淘汰:部队有关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3、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总队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院校。

分配去向

毕业生经培训合格接收入伍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吉林省内所属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单位工作,8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职级待遇

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大学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公安专科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043189962337

联系地址: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邮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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