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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漳平广播电视事业局招聘3人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10-27

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为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3名,具体公开专项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中国漳平政府网(http://www.zp.gov.cn)查询《漳平市2015年冬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最新版)》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国家承认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职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报考年龄、学历、专业等各项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日首日(2015年10月27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即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7日(含)后出生的。

6.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1) 2015年 10月27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往届毕业生;(3)龙岩市辖区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4)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 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序号 主管局(部门乡镇) 报名地址 报名电话 联系人
1 广电局 市广电局十楼秘书股 0597-7822105 易肖珠

(三)报名方式:

1.携带材料: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随附社保缴交凭证。

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现场提交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且笔试成绩合格的(55分及以上)方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龙人社〔2015〕1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组织有关人员(2人以上,其中必须一名纪检干部)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并签注“按原件复印”字样,同时初审人员须经2人以上签字)。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组织资格审查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时间:2015年10月30日。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职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5年11月12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漳平市人事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分之前报市人事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者--中共党员者--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少数民族者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束,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一)综合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招聘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事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组织领导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专项考试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编制部门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单位(市广电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97-7529126 7532496

漳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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