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教育局: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5〕21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推荐、公示,相关区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陈莉等30名学生符合“宏志班”招生条件,批准为相关学校“宏志班”学生(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资助政策,每位“宏志班”学生免交3年学费、书费,计人民币约60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给予每位“宏志班”学生100元生活补贴,3年计人民币3000元。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宏志班”办班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附件:2015年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班”录取学生名单
附件
2015年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班”录取学生名单
(共30名)
武汉市第十七中学(2名)
陈 莉 洪震东
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1名)
李隽毅
武汉市第十四中学(1名)
杜 勇
武汉中学(1名)
江艺婷
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1名)
张一帆
武汉市长虹中学(8名)
张永康 王雅珍 王志威 梅禧龙 李娟娟 李 欣
周 明 钟 毅
武汉经济开发区第一高级中学(2名)
李华军 李清军
武汉市吴家山中学(2名)
张慧娟 邓 欢
武汉市汉南区第一中学(2名)
卢正烨 王尹天
武汉市黄陂区第一中学(3名)
李 达 张宏城 卫 朵
武汉市新洲区第一中学(7名)
贺金龙 张砚政 张紫文 胡亚文 黄乐平 杨诗岩
刘叮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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