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今年实施的人才新政提出,对本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住房保障待遇。目前对首批2632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的认定已经进入公示期。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最新发布《关于受理审核人才住房保障申请的通知》,经公示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将可于10月8日起向街道社区递交住房保障申请,经初审、复审后即可获公租房或住房保障补助。
2631人通过人才认定:
●从性别看,男性927人,占35%;女性1704人,占65%。
●从学历层次看,专科生619人,占23%;本科生1520人,占58%;硕士生463人,占18%;博士生29人,占1%。
●从户籍看,市内户籍702人,占27%;区市县户籍732人,占28%;省内户籍662人,占25%;省外户籍535人,占20%。
●从毕业时间看,2011年毕业268人,占10%;2012年毕业492人,占19%;2013年毕业827人,占31%;2014年毕业1038人,占40%;2015年毕业6人。
对经摇号入围取得补贴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赁房屋,每月可获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每月补贴240元。实物配租的,可入住我市列入分配计划的两处人才公寓。其中,中山区春华山小区人才公寓348套,甘井子区泉水A区人才公寓435套。享受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期限均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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