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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9-05

武汉市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考须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考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确认、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月7日至13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9月9日至14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www.ntce.cn。

二、报名确认点设置

根据我市考点资源和生源等实际,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本次报考按“划片报名、分类组考”的原则,在江北、徐东、南湖、光谷四个片区设置10个现场报名确认点(详情见附件1)。其中,江北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江汉大学、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徐东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湖北大学、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湖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汉口学院;光谷片区报名确认点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报考中职类别的考生只能在江北片区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报名确认。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报名确认点报名,考试地点由市招考办按报考类别统一重新设置,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随机编排,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5)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5.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时间/类别

11月1日(笔试时间)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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