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的《2015年10月青海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2015年10月青海自考报名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
(一)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犯考试纪律被处理,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报考者,各地招考办不得接受其报名,否则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各类考生报考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
首次报考者应持身份证,未到办理身份证年龄者应持公安机关出具有“身份证号”的证明,军人持军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光面纸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者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证件不齐、相片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考。新考生报考时还应按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不得请他人代填。
2、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
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凭《准考证》报考,同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3、公安管理(本、专科)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应持委托部门出具的统一介绍信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
4、报考“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的考生
“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只面向青海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西宁世纪学校的在校生开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报考“专本衔接”和“中接专”试点专业的考生须持《自学考试专本衔接注册登记表》或《自学考试中接专注册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报考。其它专业均属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各地招考办不得拒绝考生报考。
5、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
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除按“首次报名的新考生”的要求进行报考外,还必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印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专业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本期《报考简章》公布课程中的壹门或1-4门(同一时间开考两门以上课程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门),一次最多不能超过四门。
(四)、应考者报名和考试当天(当天不能返回者包括往返天数)的假期和一周的复习假,单位应遵照青教考委字(85)05号文件按公假对待。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对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认证的要求,自2014年上半年起,各地一律不再接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新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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