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教育局联合发布2015年秋季开学各项目收费标准,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学费为270元每学期每生,重点高中为400元每学期每生。按照要求,各学校严禁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根据新规定,不得将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费(看护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2015年4月1日起,取消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费(不含会考证书工本费)。
此外,还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按照要求,把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根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牌、公示栏等规定的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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