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7月26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政府、南宁警备区联合制定的《关于大学生服义务兵优待政策的通知》,大学生参军将得到更多实惠。近日,南宁警备区有关负责人就该通知四大“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向往绿色军营的高校学子可以多多了解。
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可享待遇:
●报销差旅费:由应征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参照义务兵差旅费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返乡、返校差旅费。
●发放一次性鼓励金:按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元、专科生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鼓励金。
●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办理南宁市户籍:非南宁市户籍的,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南宁市户籍。
亮点一 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从今年起,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由批准入伍地县(区)人民政府部门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按此测算,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平均每年增发的家庭优待金约8500元。
亮点二 发放一次性鼓励金
通知提出,自2015年起,给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其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元,专科生每人5000元。一次性鼓励金,在新兵起运前由批准入伍地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发放给学生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按照城镇户口大学本科毕业生服两年义务兵役测算,其各类经济补助补偿为:家庭优待金约5.12万元+义务兵津贴约1.56万元+退役金和退伍补助费约2.5万元+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约0.9万元+学费补偿约3.2万元+一次性鼓励金0.8万元=14.08万元。
亮点三 报销路费
根据新规,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南宁市报名应征,由应征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路费,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
亮点四 外地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落户南宁
从今年起,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南宁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除享受以上优待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其他优待政策,如国家资助学费、保留学籍、考研加分、优秀士兵保送上军校等。
参军吧,兄弟!
南宁市出台参军利好政策,大学生在南宁应征入伍优待多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特约记者 曹学兵 苏祥山)“八一”前夕,南宁市政府、南宁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优待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包括“报销差旅费、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办理南宁市户籍”等内容,增加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经济补助。当前,正值年度征兵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的关键时间,《通知》的下发,对南宁市的征兵工作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那么,南宁市制定出台《通知》出于何种考虑?《通知》有哪些具体的优惠政策?《通知》对提高大学生报名应征有哪些积极影响?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南宁警备区司令员沈彪大校。
记者:南宁市制定出台《通知》出于何种考虑?
沈彪:强国必强军,强军必强兵,强兵先要征好兵,古往今来,概莫能外。征集高素质兵员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源头工程。随着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加速推进,尤其是在我军深入开展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的今天,兵员素质更是强军梦不可缺少的一大支柱。从南宁市近几年兵员征集的情况来看,大学生征集比例明显偏低,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优抚政策不完善、激励机制滞后是一个重要原因。具体到《通知》的制定出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优化兵员素质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大学生征兵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王冠中在今年全国征兵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优抚优待、技能培训、就业安置、拥军优属等方面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数量有明显增长。7月3日,市长周红波在全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今年大学生征集任务很重,要求我们在激励措施方面要有新举措,以确保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会后,请市征兵办和民政部门的同志加强研究,依据法规文件,借鉴其他省市做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制南宁市入伍大学生优待实施办法,于7月中下旬报市政府审议,力争在‘八一’之前印发执行。”为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全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长周红波的指示要求,市征兵办会同市民政局草拟了《通知》。
二是破解“当兵冷”“征兵难”的现实需要。从近几年征兵工作情况看,适龄青年参军热情减退明显,“当兵冷”、“征兵难”问题在我市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完成征兵任务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近年来,我市适龄青年报名应征逐年下降,每年下降约1000人。尤其是大学生比较难征集,去年我市大学生征集比例不足三成,与其他省会城市相比比例偏低,与今年的征集比例要求差距很大。为破解“当兵冷”、“征兵难”问题,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国家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总参谋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军区司令部下发了《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 <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北京市、南京市等省(市)相继出台了优待政策,对激励适龄青年报名应征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完成好大学生征集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法规政策精神,着力破解“当兵冷”、“征兵难”问题,南宁市有必要参照有关省(市)做法,制定出台激励大学生报名应征的优待政策。
三是完成我市征兵任务的迫切需要。征兵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以命令的形式下达的政治任务。南宁是广西第一兵员大市,每年征集任务超过全区的七分之一,任务繁重。特别是今年,自治区赋予我市征兵任务比去年增加130名,同时明确大学生征集比例比去年提高约20%,任务更重,标准更高,完成好今年征兵任务尤其是大学生征集任务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制定出台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热情,对完成好我市征兵任务十分关键、非常必要。
记者:《通知》有哪些具体的优惠政策?
沈彪:今年,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在原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新增4项新举措:一是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南宁市报名应征,由应征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参照义务兵差旅费标准实时核算报销差旅费,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二是按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元、专科生每人5000元标准,在新兵起运前由批准入伍地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给学生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三是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四是非南宁市户籍的,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南宁市户籍。
记者:《通知》对提高大学生报名应征有哪些积极影响?
沈彪:《通知》正式出台前,市政府和警备区广泛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区)人武部意见,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好评如潮,点赞多多。以本科学历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为例,如果从南宁入伍,服役两年后,按照南宁城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新增加的经济补助约为25400元。如果加上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其他优待政策,当兵两年,个人领取的经济补助超过14万元。算算经济账,当兵两年绝不亏。
记者:《通知》对服兵役期间被部队退回的有何规定?
沈彪:大学生服义务兵期间被部队退回的,当事人在退兵后一个月内向批准入伍地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退还一次性鼓励金。
记者:想对大学生参军入伍说点什么?
沈彪:军营那么美,不想来看看?在部队,你将拥有风驰电掣、蹑景追飞的速度,拥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情谊,拥有“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的勇毅,军营是你无悔的选择。参军吧,兄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