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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防范招生诈骗预警信息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8-20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紧张等待高校确认录取信息的急切心理,布下“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如果考生和家长心存侥幸,就容易误入招生骗局,造成财产损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考生和家长面对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一定要清醒头脑、端正心态、保持警惕,敢于举报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危害考生利益的不法行为,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37942、5337943。

陷阱一:某些不法分子以“帮忙”为由获取考生的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信息查询密码等信息后,利用考生信息渠道不畅等带来的“时间差”,赶在考生之前获取录取信息。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他们却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声称是自己找亲戚朋友、花钱疏通关系后考生才被录取的,向考生和家长索要“活动经费”。

提醒:考生在录取工作开始以后,应按照各自志愿所在批次的录取时间安排,通过声讯电话、短信、网络等3种方式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状态(投档、退档情况)及录取信息,具体可查询时间和方式已经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和区内各媒体向考生公布。投档与否、录取与否,考生一经查询便一目了然,除此之外,考生不能轻信他人的任何承诺。

另外,考生要注意保管自己的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信息查询密码等信息,不要丢失,更不能交给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接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的录取结果并鉴别录取通知书真伪,再到学校办理报到入学和缴费手续。

陷阱二:某些不法分子宣称可使分数低的考生被投档或被更好的学校录取,还可以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即使分数低甚至落榜也没关系,照样可以上大学,以此骗取考生钱财。

提醒: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严格按批次、分科类、按各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位次依次检索、一次性投档,实行单志愿和顺序志愿的批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绝不会出现“低分高投”的情况。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对退档的考生要说明退档理由。在整个录取过程中,一切操作都严格规范。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高校招生行为,教育部今年提出“二十六不得”禁令,其中明确要求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如果有人声称花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更多的钱就可以上大学,或借上大学须缴纳“中介费、赞助费、学杂费”等名目要钱的,其中必定有诈。考生千万别相信“分不够,钱来凑”的谎言,谨防上当。

陷阱三:某些不法分子自称是高校或招生部门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能通过关系弄到“内部指标”帮助考生入学,以此为由收取巨额介绍费或录取费,家长一旦付了钱,他们就逃之夭夭。

提醒:教育部“二十六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近几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规则,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点招”,严禁高校体制外乱招生,严禁高校招生中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行为,对少数高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录取的各类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高校所有的招生计划都经过了教育部批准且备案,在广西的招生计划以及高校招生资格、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等全部通过《2015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区内媒体、广西招生考试网等形式向考生和家长公开,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招生计划通过录取系统在专用网络系统上运行,由各个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招生计划不会落在社会中介手中。没有经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的招生是不被国家承认的,所发的毕业证书将不能进行电子注册。因此,考生和家长应该根据实际成绩,理性选择求学之路,不要被所谓的“内部指标”迷惑。

陷阱四:某些不法分子假冒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或高校招生老师,伪造招生录取文件、院校介绍信、预录取通知书、入学批准书等材料,声称可以全权代表高校进行招生,只要考生交钱就能被预录取。

提醒:我区严格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因此,考生和家长如果遇到有人声称自己是高校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考生被录取的,一定不能轻易相信,要及时举报。而其拿出的一些所谓的书面材料,是不法分子的障眼法,考生和家长要注意鉴别。

同时提醒考生和家长,要判断录取结果是否真实、有效,须满足高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招生计划经国家核定并下达、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分数要求、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正规途径能够查询到考生的档案状态和录取信息等要求。而对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本科层次的考生,招生院校将寄发盖有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一份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可以对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时间安排表和自己查询到的录取信息,核查自己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的真伪。

陷阱五: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形式越来越丰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偷梁换柱”的伎俩,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重点大学。当家长花钱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才知道就读的并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而是自学考试助学班、成人高等教育辅导班或网络学院。

提醒: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并不一样。不同学习形式的高等教育,所取得的毕业文凭、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也不一样。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虽然也属于高等教育考试形式,但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不一样。

教育部“二十六不得”禁令中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高校不能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考生和家长遇到类似情况,应先与相关学校的招生办联系,详细核实,以防上当受骗。

陷阱六: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目前有部分高校经过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改革试点。不少不法分子趁机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家长误以为自主选拔录取就是学校说了算,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录取分数较低的考生。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定向、委培之名,向考生和家长许诺可以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培养费。

提醒:高校要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必须经教育部批准,考生可查询教育部网站了解高校名单。符合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经参加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自行组织文化测试、面试,经审核后确定入选资格。高校自主招生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拔的试点高校投档,试点高校对通过先期考试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因此,“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教育部“二十六不得”禁令中明确规定,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批只设一个院校志愿,供取得自主招生资格、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填报的志愿必须是其本人取得资格的学校之一。获得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资格、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高考前就已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西招生考试网和相关高校网站进行了公示,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自主选拔录取名额。出现以下三类情况,考生所填报的自主招生批志愿将失效:一是没有取得高校相应资格,二是取得了高校相应资格却没有达到分数要求,三是只取得了A校录取资格却在自主招生批填报了B校志愿。考生遇到类似假借特殊类型招生名义行骗的情况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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