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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2015年招聘人员专业测试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8-1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省水利厅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对应聘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专业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水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2015年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测试工作分两种方式进行:

1、对报考水利类、文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财会类以及人文社科类(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等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以下简称面试)两种方式,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公共科目、专业笔试和面试按照35%、35%和30%合成。

2、对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方式采取面试一种方式进行,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公共科目和面试按照40%和60%合成。

参加以上两种方式具体职位见附件。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

(1)报考水利类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1日-2日进行,具体时间为8月1日下午14︰30- 16︰00进行专业笔试,8月2日8:30-17:30进行面试。考生请于1日上午12:00之前到省水利厅考务办公室(厅人事处901房间)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2)报考文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财会类和人文社科类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8日-9日进行,具体时间为8月8日下午14︰30- 16︰00进行专业笔试,8月9日8:30-17:30进行面试。考生请于8日上午12:00之前到水利厅考务办公室(厅人事处901房间)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3)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安排在8月16日8:30-17:30进行面试。请参加考生于8月15日14:30-18:00之间到省水利厅考务办公室(厅人事处901房间)报到,领取面试准考证。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参加面试的顺序:分不同岗位,于面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统考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进入面试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水利信息网(http://www.ahsl.gov.cn/main/)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51-62128077

监督电话:0551-6212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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