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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淄博中考政策调整改革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23

2015年淄博中考政策调整改革公布,更多中考考试资讯将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预祝各位考生在2015年中考中取得好成绩!

中考改革:设置考试、会考和考查3类 初三结束学生参加会考

科目设置方面,初中学业考试设置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3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会考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查科目包括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此外,思想品德评价采取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初中学校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评价结果纳入基础素养评价。

考试安排方面,初三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会考;初四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考试和考查。初四学生对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另外,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将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实行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试方式将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分值和时长

考试科目会考科目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

健康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书面口语听力书面实验书面实验书面实验分值12012090各15801055550505045550时长12012010030902060206060602045注考试时长为分钟。

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考试科目5月12-16日理化生实验操作5月10-20日体育与健康5月23日英语口语与听力6月18日8:30-10:30语文 14:30-16:00物理 16:50-17:50化学6月19日8:30-10:30数学 14:30-16:10英语6月20日8:30-9:30地理 10:30-11:30历史 14:30-15:30生物6月21日信息技术(上机考试)

中考改革: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不得排名次

成绩公布与呈现方面,7月1日前,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下发考生成绩单。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原始成绩满分的90%、≥满分的80%为B等,原始成绩满分的80%、≥满分的70%为C等,原始成绩满分的70%、≥满分的60%满分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除体育与健康外,其他科目按分数划定等级时,使得ABCDE等分别不足考生总量的15%、20%、30%、20%时,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

成绩管理与使用方面,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意见》要求,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中考招生录取政策改革: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满条件可参与所在区县招生录取 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意见》要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此外,对初中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当年4月30日),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其中,具有我市初中阶段连续4年学习经历的,与所在区县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志愿填报方面,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类学校志愿。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5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两次均设置三个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填报志愿。

中考招生录取政策改革:

烈士子女等享受照顾 往届毕业生录取成绩降低30分参加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今年继续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推荐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基础素养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课程均为C等及以上等级。

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提出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并备案。各区县登录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汇总提取报考中职类学校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考生志愿组织相关学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特殊考生招生录取政策: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另外,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成绩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教育部门咨询电话 :3183976、318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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