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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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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及《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现公告通化考点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实践技能考试及考试时间:

(1)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2)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4年7月1日——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

三、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四、报名时间:

各考生于2015年3月20日24时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由考生本人于2015年3月28日以后到通化市卫生学校进行信息确认,凡手工输入工作单位的,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提供工作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由考务人员对所填工作单位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后方能进行资格审核。

受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具体安排为:3月28日,受理二道江区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3月29日,受理东昌区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3月30日,受理集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3月31日-4月1日,受理梅河口市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4月2日—4月3日,受理柳河县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4月7日,受理辉南县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4月8日受理通化县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4月9日,受理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名。4月4、5、6日为国家法定假日,不受理报名。

各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当日报名,报名当日只受理规定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

五、报名地点:

1、通化市辖区内医疗机构考生到通化市卫生学校新校址(通化市保安路新荣桥)报名确认。

2、驻通部队、公安边防、消防武警报考人员网上报名请选择长春考点,到长春考点报名确认,长春考点咨询电话:0431-82762466。中医、中西医结合类考生网上报名请选择四平考点,到四平考点报名确认,四平考点咨询电话:0434-3152076。

六、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过期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以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丢失,则须出据有省教育厅盖章的学历证明。

4、报名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须出具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定考试合格后,仍在乡镇卫生院执业5年的合同。

5、外省毕业的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厅出具的对学校、学生毕业证认可的书面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时间相符。出具试用期考试合格证明单位应与助理医师执业注册证书所注册单位为同一单位。

七、报名时交考试费用:

考试报名费:医师资格考试每人310元,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每人275元。

八、各考生必须先参加网上报名。

国家医考试中心网:http://www.nmec.org.cn/

特此公告

注:报名时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可代报。

通化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电话:0435-3213205。

通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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