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滨州市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出台。
无滨州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根据意见要求,凡具有滨州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学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无滨州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户籍在滨州、学籍在外地或在外地借读需回滨州市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需由外省、市来滨州市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滨州市组织的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考试,上述学生要在4月4日前,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个人户籍证明,到所在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注册学籍。
初三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学科满分各为120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统一实行闭卷形式。
此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学校课程作为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至13日,总分750分,与去年相同
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安排在6月11日——13日进行。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按学业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得分折合计算总成绩,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考试成绩(下同)100%计入总成绩,理科综合按150分(物理按65%、化学按45%、生物按40%)、文科综合按150分(思想品德按60%、历史按55%、地理按35%)、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总成绩。总分为750分,与去年相同。
在初中毕业年级受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普通高中录取时总得分加10分;归侨、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和合法生育两女采取绝育措施家庭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中招生时,降低10分录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录取时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其中一项。
高中统招生基础素养评价等级须达到3B 3C以上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考多取、一生多选”的政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招生统一报名,一次考试,按志愿分类录取。从今年开始,将采取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捆绑下达的政策,对不能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县区,一律不准申请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招部分,依据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3B 3C及以上,各考查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部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考查科目成绩须全部达到C级以上。
北中农村班每县录取学生最多不超过40人,录取依据为自主考试成绩
北镇中学可面向六县招收农村班学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40人,每县录取学生最多不超过40人。学生报名、考试等工作由北镇中学确定并报市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考试须安排在全市学业考试前,一次组织完成,根据自主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不作为北镇中学招收农村班学生的依据。
市属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城区第二中学和滨州实验中学4所普通高中在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及市直初中招收新生,考生可自主选报志愿,按志愿录取。其中,开发区、高新区及滨城区的五个乡镇办(滨北、梁才、秦皇台、杨柳雪、三河湖)的考生可以选报两个志愿。凡第一志愿报考北镇中学的考生,按照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分别录取开发区50名、高新区20名、滨城区五乡镇办50名新生。未被北镇中学录取的考生,依第二志愿和其他考生一起按志愿分别参与其它学校的录取,北镇中学不得再面向开发区、高新区和滨城区五个乡镇办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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