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记者赶到常德市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常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丁克刚对记者表示,常德市国土局被指建设“豪华办公大楼”一事已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将介入核查。
标准为何超“部级”?“接待会议办公一体化”
6月18日,举报人提供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举报材料显示:“局长办公室64平方米,算上与其办公室相通的接待室,共96平方米,比部长级官员的54平方米办公室大得多;其室内有单独的卫生间和卧室,还有价值上万元的高档皮质沙发和老板桌。”
据常德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土局办公楼亦称国茂大厦,共有19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约29648平方米;1~9层为常德市国土局机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1903平方米(含地下室分摊面积)。
6月19日,记者在常德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进入该局局长办公室实地查看。
记者看到,局长办公室比较宽大,目测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有单独的厕所,但没有独立的卧室。据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之所以这么大,是当初购买办公楼后进行办公室布局设计时,考虑到6楼没有设置接待室与小型会议室,为了方便工作,对局长办公室采取了接待、小型会议和办公一体化设计与改动,故面积相对大一些。
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说,局长办公室为50多平方米,即便超标了,也不是现任局长为自己弄的,现任局长2010年才上任,而2009年国土局大楼已经开始使用了。
记者查询相关规定得知,1999年12月,当时的国家计委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不得超过54平方米;地方机关的地级市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
200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级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得超过20平方米。
举报人称,依据常德市政府办公室2010年所印发《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7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共为39名。依此计算,每名工作人员平均办公室面积约300平方米。
常德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政府定的编制确实是39名,但如果局机关仅有定编的人数是不够的,还需要从国土局下属的二级机构抽调人员到机关办公。常德市国土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示的材料显示,该局目前实际工作人员共有126人 (含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信息中心、地环监测中心)。在办公楼的1至9层中,5至8楼为该局机关办公室,其他楼层为档案室、信息中心机房等单位办公场所。
拆迁办办地产公司?“确实不妥正改制”
19层高的常德市国土局办公大楼位于常德新城区武陵路旁,与周边的楼房相较,明显高出许多。该局办公楼为何要建这么高大,而后又只使用一部分,将其他楼层出租呢?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2000年左右,随着土地管理职能的不断增加,常德市国土局土地储备、土地开发整理、征地拆迁、土地交易等机构相继成立,加之国土与地矿合并后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并入,原办公楼已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2003年4月,常德市顺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常德国土局征地拆迁管理处)与湖南鸿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于该年9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常德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常德顺沅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国茂大厦。
据常德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经常德市委同意,常德市国土局与顺沅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协议,国茂大厦1至9层为局机关购买,总金额为5286万元;10至19层及附楼由该局下属的3个二级单位购买(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常德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常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总金额为7222万元。共计约1.25亿元。
上述负责人称,购买大楼之后,因国土局一些机构的设置又发生了变化,原来规划建设大厦时的楼层很多都用不上了,为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国土局3个二级单位同意将其出资购买的楼层出租给金龙玉凤酒店使用。
按规定,国家党政机关及隶属于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不能办企业、经商,常德市国土局征地拆迁管理处运作常德顺沅房地产公司是否违规?
常德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说,征地拆迁管理处属于国土局下属的二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办企业确实不妥。为此,常德市顺沅房地产公司已在改制之中,很快就将改成纯民营企业,完全脱离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刘章武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国家在多年前已经禁止党政机关及隶属于党政机关的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从事经商活动与办企业。
记者查询获知,早在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文件规定,党政机关,包括隶属于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为何出租办公楼?“属于二级单位不违规”
常德市国土局办公大楼部分被出租营利,也是举报人的重点举报内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常德市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份材料显示,2010年11月18日,常德市国土局下属的二级机构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与常德市金龙玉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出租合同。
该合同约定,出租方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将 “国茂大厦”(即常德国土局办公大楼)主楼第10层至第19层,及裙楼与地下室共计18572.19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了金龙玉凤酒店。
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说,上述楼层出租的租金为每年200万元,租期满5年以后,再在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另据举报人称,常德市国土局下属的几个二级机构也有将办公楼出租的现象。刘翔也证实确有其事,但由于出租楼房面积较小,租金也远少于国土局办公楼的租金。
刘翔称,无论是国茂大厦的出租租金,还是二级机构其他办公楼的出租租金,都已入法定账册,现暂由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代管,以后将全部上交常德市财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国家历年来的相关规定发现,党政机关不能从事经商活动,不能将办公楼出租、出借。国务院颁布的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就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
常德市国土局将办公楼出租给民企经营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称,国茂大厦所出租的楼层为国土局下属的二级机构 (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常德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常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所有,而二级机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是党政机关,因而不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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