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
我省安排报名时间为考试前5个月,分别是8月(报次年1月份考试)、11月(报次年4月份考试)、2月(报7月份考试)、5月(报10月份考试)。(具体报名时间以公告为准)
2、报名办法:
我省自学考试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网址:zk.ah163.net)的方式接纳考生报考。
3、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实行四次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
4、支付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报名费和购书费,目前我省主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提供此项服务。报名考生必须先到上述指定银行注册成为电子银行客户,方可实现网上支付。
5、准考证号的编排:
准考证号在首次报名时或换证时确定,按全国统一规定的十二位数字编排,格式如下:
新生在网上报名后,自动获得准考证号,并按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采集考生笔迹等有关信息,建立电子档案),领取准考证等材料。
省考办和市考办通过铜陵自考网(www.tledu.cn/zk)、安徽自考网(www.ahzk.net)和报名网站(http://zh.ah163.net)公布关于报名和换证的详细信息,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领取一般安排在考前一周开始发放。
三、考籍管理
1、成绩管理:单科合格长期有效期。
2、转考:因工作变动或户口迁移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考籍者,应先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统一办理。省内跨市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如合格证丢失,必须到市自考办补办合格证。
办理转考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全部合格证、准考证,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跨专业报考: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本科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加试相关课程。
4、免考:为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多方面考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走自学成才之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在自学考试中可以免考替代。详情请参照《安徽省高教自考免考规定》。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入我省的考生,自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可以免考。
5、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考生直接向主考学校报名并安排其考试。
6、查分:考生可在考试后1个月左右,通过铜陵自考网(www.tledu.cn/zk)查询考试成绩。
7、查卷: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查卷申请,查卷的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准复查。
申请查卷时需提供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发证
1、考生完成全部考试,课程合格后,即可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提交申请毕业专业有效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免考证明、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办理本科毕业的还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论文设计。
2、考生在报考本科段时(含衔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报考本科课程考试,但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前,考生需完成专科考试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每年的5月底或11底向市自考办提交有关材料。经市自考办初审合格后,由省自考办建立毕业生预审库并组织市自考办和主考学校会审,全部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主考院校副署、省自考委验印颁发毕业证书,并予以注册上网。
4、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5、对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发给《毕业证明书》。
五、申请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事项
《教育学》、《心理学》系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中两门课程,代码分别为:0429、0031,考生可按自考报名程序报考。
六、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2-2832672
网址:http://www.tledu.cn/zk
Email:tl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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