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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6月8日起报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课程报考将于6月8日至14日进行,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报考期间,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页面后点击“网上业务办理”,再点击“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课程网上报考”,即可进入报考页面报考相应实践课程。本次报考实行网上缴费,系统支持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不能退报课程,也不能退费。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报考的同时要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考生不能办理报考手续。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实践课考核一般由主考校单独安排。整个实践考核时间跨度较大,每个专业的考核时间各不同。有的课程报考还有特殊要求,如有些专业课程由委托开考单位负责集体办理报考手续,有些课程报考人数达到要求才会开考。对于类似的特殊要求,考生要注意查看。

以往经常有考生因为不看报考通知,误以为一整年都没有安排相关的实践课考核,等到笔试课程通过了,才发现一门实践环节考核也没报过。实践环节考核是专业考试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通过的考生无法申请毕业。考生要提早在考试院网站“自考信息发布台”栏目中了解全年考试计划安排,并经常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

自考实践课考核也是专业考试计划的一部分,考生要取得合格成绩才能办理毕业手续。实践考核旨在考查考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考核方式有实验、实习、上机等。

相关链接:北京2013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考核网报通知

多数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一般一年只安排一次,如果与实践环节相对应的笔试课程安排在上半年,该实践环节考核就要在当年的6月报考;如果笔试课程安排在下半年,其实践环节考核就要在当年12月报考。具体时间考生可查看报考课程的《考试通知单》。计算机及应用等个别专业课程的实践考核报考时间由主考校自行安排,相关专业考生要随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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