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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实践考核安排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请参加2011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的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二、凭自学考试准考证入场考试。凡丢失准考证者请提前到区(县)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没有准考证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三、为加强管理,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签到,不签到者成绩被认定为“缺考”。

四、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按考试要求(包括格式、路径等)保存考试结果。如不按要求保存将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附件:1.北京2011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实践考核安排1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考核安排2.北京2011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实践考核安排1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考核安排3.北京2011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实践考核安排1数据结构(实践)考核安排 4.北京2011年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实践考核安排1C++程序设计(实践)考核安排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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