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考试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助学单位,委托开考单位:
2011年1月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9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考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2010年12月15日、16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可视情况自行安排集体单位新生照相时间。
新生照相时必须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审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0年12月28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网上查询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二、报考与缴费
报考与缴费实行网上办理,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或集体单位在报考前需先开立北京银行帐户,存款金额要足够支付本期报考费用。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其它课程:30元/科次。
三、特别说明
1、本期考试开考的区县有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延庆县共13个区县,各区县开考专业详见附件1.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仍为原行政区域。
2、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各专业开考区县见附件1),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限报五个专业),不需另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2)负责,请考生按照要求执行。
5、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6、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7、本期考试全部课程实行网上评卷方式,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2011年3月12日发布,查询网址:(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附件:
1、2011年1月份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县分布表
2、2011年1月份自学考试委托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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