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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规定硕士生每年收费不超过8000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3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江西省将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具体的收费标准成为考生们关注的焦点。江西省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已经基本确定,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据了解,江西省规定,原则上,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此外,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只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

与此同时,江西省将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另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江西省设立了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江西省还将按照博士研究生平均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硕士研究生平均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的标准设立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层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须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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