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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净化研究生考试环境诚信考试违规必惩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3

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12月27日至29日举行。河南省共有126759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虽然报考人数较上年减少4410人,但整体规模仍居全国前列。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河南省制定多项新举措,严厉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全力保证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一是集中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行为。即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清理打击助考、替考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活动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净化考点内外环境专项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秩序。

二是严格考生入场资格审验程序。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所有考场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试一律使用身份验证系统,严格实行考生本人指纹、电子图像和身份证“三对照”等措施,身份有问题的拒绝进场,身份有异议的考后查实。

三是推行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员。

四是公安部门在各考点设立勤务室,由公安干警现场执勤。对教育招生部门发现的替考枪手、现代通信工具作弊人员及其他扰乱考试秩序人员,当即采取治安管制措施,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对无线电管理部门查获的作弊器材,依法予以扣押处置。

五是加强涉考非考生的管理。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各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和大四学生的考勤管理,严防在校学生充当“枪手”。

六是加大考试监督和惩处力度。在考试工作中,凡是泄露国家秘密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为考生作弊提供便利,组织、参与或纵容群体性舞弊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凡是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卷、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对于参与替考的在校学生,除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外,将由学校一律开除学籍;对于在职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除按照教育部33号令进行纪律处分外,一律通知其所在单位;对考生违纪舞弊情况,一律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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