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专项整治区内各级学校乱收费现象。
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
高校禁开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中小学补课、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高校违规招生等乱收费提出针对性治理意见。9月17日,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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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禁有偿补课
普通高校禁开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我家孩子因为成绩不太好,每天中午、双休日和节假日都在老师家补课。”詹女士的孩子在桂林某县城读书,每次给孩子打电话,孩子不是在老师家补课就是去老师家补课的路上,没有午休、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我觉得孩子好累,特别心疼他,不想送他去,孩子也不想去。”詹女士特别为难地说,不补课又担心老师会对孩子不好,最终还是拿了500元的补课费,送孩子去老师家补课。
据介绍,为切实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意见》把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列入首要问题,将集中专项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现象,并将补课问题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此前,区内不少高校开办了在职研究生等课程进修班,供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等。《意见》要求,区内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目前,经批准在办的课程进修班不得再行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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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内学生数不低于90%
择校生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我家附近小学,接收的都是农村孩子,我的孩子,绝对不能在这里读书,花再多的钱,也要送到某某路学校去。”每到开学季,一些家长群里讨论最热烈的问题就是,孩子在哪里上学。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择校”等问题,《意见》提出,将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促进设区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的目标落实。同时规定,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此外,以下三种行为要严禁:首先,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其次,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第三,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等不良行为。
同时,《意见》指出,公办普通高中将进一步压缩择校生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提醒家长们注意,如果你的孩子被查出属于违规录取,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也会被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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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强订中小学教辅材料
秋季开学后将开展检查
为深入治理中小学校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机制,坚决查处选用教辅材料的过程中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问题。
据介绍,秋季开学后,将开展全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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