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上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县2014年上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于14年5月21日至23日进行,现将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提名单下发后,凡在毕业生预提名单之内的,符合条件方可受理办证的申请。
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使用同一准考证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考生须提交“更改专业课程编码申请表”,并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二、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同时,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申请和考生更改考籍申请。
三、审查、办理毕业证书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毕业申请书(考办领),请认真核对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准考证号、相片等)准确无误。
2、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本科)等原件及复印件、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毕业证复印件后面签字承诺、确认。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考生需交网上查验的专科毕业证信息材料,如果网上查不到的,请到省教育厅开具专科毕业认证报告,方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咨询电话:0831-262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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