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的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部分本科毕业生。
招聘岗位
详见《新疆教育学院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表
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纪检委、监察室成立招聘监督组,全程监督招聘过程。
监督人:哈丽达·扎合帕尔
监督电话:0991-8898182
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2、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3、少数民族民考民需具有HSK8级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以上证书;
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www.sdsgwy.com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9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cn),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民考民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如应聘者是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可自主选择提供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级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推荐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期限: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9日(周末休息),北京时间10:00——18:00。
联系人:张红芬 罗旋
联系电话:0991-8898796、8898243
邮箱地址:zzrsbzhp@xjei.cn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新疆教育学院厚德楼602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
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通过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4年6月20日-23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www.xjei.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应聘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位笔试:
①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②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非教师岗位笔试:
①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②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熟练地运用多媒体课件以及教师职责要求的有关能力,体育专业岗位进行专业技能加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3)非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100
其中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结束后,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新疆教育学院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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