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教学需要的全日制国民正规教育毕业的研究生及部分优秀本科生。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
(八)俄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者须HSK汉语水平8级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至7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乌鲁木齐北京中路449号,BRT财经大学站下车)。
报名电话: 0991—7842171
传真号:0991-3718714
(四)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调整或取消此岗位。
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7月11日。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财经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http://www.xjufe.edu.cn/ )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党政策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入面试阶段,按比例排序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进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网站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题由新疆财经大学命题。面试考官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 招聘岗位及入围综合考核人数1:1及以下比例岗位,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网站公布。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推荐录用人员,并提交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上公布。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www.xjufe.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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