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人数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我省104个县(区、市)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区、市招聘计划附后)。
应聘人员条件
1.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 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
招聘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陕西民政网(http:// shaanxi.mca.gov.cn)和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0︰00时—9月6日24︰00时。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www.sdsgwy.com)。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县(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办)按本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36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县(区、市)的岗位进行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网上资格审查的时间为9月1日8:00时至9月8日18:00时。应聘人员资格尚未审查的,可以自行更改个人相关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笔试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纳。缴费时间为9月1日9:00时至9月9日24︰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2013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需要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9日17:00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9日0︰00时至10月12日18︰00时,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联系电话: 029-87457489,029-87441673 )。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门,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9:00时至11:30时(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①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0年8月31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陕西民政网下载并填报《2013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应聘人员应在9月15日17:00时前将《加分申请表
10月24日10:00时公布笔试成绩。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民政网查询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0月28日12:00时在陕西民政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级社区办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市级社区办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陕西民政网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咨询电话
省社区办:(029)87290512
省考试中心:(029)87457489 87441673
陕西省201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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