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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2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2年4月28日前取得。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信息发布时间:2012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对于在外地工作,确实不便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以前(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的方式邮寄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证书、证件仅邮寄复印件),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原件需于面试前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8日9:00至5月12日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5)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

(6)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以2012年4月28日为截止日期)。

2、报名查询

应聘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至5月25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5月25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于5月18日至5月25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内容为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10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与学院联系,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有关事宜。在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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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技能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并于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英达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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