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公安局2012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四)身体健康,符合本次招聘的体检标准;
(五)具有兴安盟户籍(在兴安盟参加服务基层六项目的大学毕业生除外);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对性别、学历和所学专业的要求。
笔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2012年4月1日至4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法定假日休息),逾期不候。 应聘人员应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jobs.com/ksw)上报名,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服务基层六项目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盟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副楼一楼盟人才市场大厅履行资格审查手续,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二) 应聘人员只可选取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确认本人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原则上应聘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三)笔试开始前3天,应聘人员自行从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笔试
(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
(二)笔试于2012年5月5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具体地点和各科目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公安局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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