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学科及岗位
1.土木工程
2.建筑学
3.机械工程
4.城乡规划学
5.风景园林学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周岁,杰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限制;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
(三)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国外应聘者应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岗位职责
(一)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科学制定本学科的建设目标、规划及措施,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二)面向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应大力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三)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和优秀年轻学者。
(四)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组织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国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招聘程序
(一)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岗位,由省教育厅集中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者于2014年9月30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
(三)学校将拟聘攀登学者人选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两周,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省教育厅批准并授予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称号。
(四)学校与所聘攀登学者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支持方式
校内聘任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提供年薪40-80万元;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提供120—150平米住房一套;配备工作室,提供相关的实验条件http://www.sdsgwy.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振权
联系电话/传真:024-24690688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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