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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招聘步骤

1.岗位查询:详见辽宁考试网(www.lnrsks.com)http://www.sdsgwy.com/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6月4-11日(早8:30-11:00,下午13:30-16:00)。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蒲河街10号)。

(2)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3)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3.笔试: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的内容以反映所招聘专业、岗位特点为主,体现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待笔试成绩结束后确定。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在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由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辽宁省计

划生育科学研究院对已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面试资格。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按成绩排序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1)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为标准4:6。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面试名单,在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递补工作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递补人员的名单将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通知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

(2)面试的组织:由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组织。面试内容为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拟聘人员任职条件的相关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

024-26112885、024-86806307

招聘政策http://www.sdsgwy.com/

咨询电话:024-8690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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