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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院系统2012年招考103名司法警察学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上海市法院系统2012年招考103名司法警察学员

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1届与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政策问答);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6月27日9:00至18:00。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三)定向招考。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以及城管执法人员专项考试职位。

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定于6月30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7月31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面试通知将在“上海法院网”(http://www.hshfy.sh.cn/)上发布。

体检和考察

(一)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体检合格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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