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并以网络报名审核为准。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4日09:00-12月8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4日09:00-12月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12月17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 83338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15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
(二)笔试时间为 2014年 12月20日。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jsglj.gov.cn)公布www.sdsgwy.com,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jsglj.gov.cn)公布,并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按照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内容包括:现场答题、技能技巧、教学实践,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考生。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面试包括现场答题,占20%;技能技巧,占40%;教学实践,占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七)自报名截止之日起所有招考工作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聘用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南京市卫生局妇幼处、南京市幼儿保健所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jshrs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省级机关第一幼儿园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2015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提供,否则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98647
联系人: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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