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1、外科医生1名;
2、妇产科医生1名;
3、儿科医生2名;
4、麻醉医生1名;
5、放射科医生2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3、医生岗位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5、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6、服从组织安排。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2014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或在籍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于2014年 10月 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6号)第四会议室(9号楼4楼)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咨询电话:0517-89229391。
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已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
已缴费的人员于2014年10 月31日(上午8:30-11:3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报考外科医生、妇产科医生、麻醉医生岗位人员需加试手术能力测试。手术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4、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专业化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2014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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