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名额及工作区域
本次共录用50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录用人员由市新市民事务中心面向全市统一分配。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本市户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专职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考试: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内容为综合知识(含法律法规、公民道德、电脑操作、协管员工作岗位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体检、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录用: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站www.sdsgwy.com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7天。如有举报(举报电话:58152992),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专职协管员年收入约4.8万元(含五险一金等)。
联系电话:5879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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