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含2市5区)户籍;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招聘岗位简介表)。
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
2014年9月3日9:00—2014年9月5日16:00
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缴费确认时间:
2014年9月3日9:00—9月6日16:00
3、资格初审:
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初审的监督。
4、网上确认:
(1)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如考生尚未上传照片,须在缴费确认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3)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问题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08919。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9月9日在常州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问题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08919。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4、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1、人选确定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将在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复审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60%。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监督。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政策咨询和管理监督
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817032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866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