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公布招聘事项
区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等)。
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9月11日9:00-9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9月11日9:00-9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qrsj.cn www.sdsgwy.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9:00—16:00。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qrsj.cn www.sdsgwy.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9:00—11:00。
考生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不低于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区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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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在宿城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优先。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263(宿城区纪委)
0527—82960192(宿城区委组织部干监科)
0527—82960133(宿城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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