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公证员3名。要求具有法学研究生学历学位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会计1名。要求具有经济类、财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会计上岗证。本人具有本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配偶一方为本市户籍。
(三)行政助理兼网络管理1名。要求具有中文类或计算机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人具有本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配偶一方为本市户籍。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等软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公证员每月工资2000元、会计及行政助理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由市公证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5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公证员实习期间,每月工资4000元;会计及行政助理每月工资2500元。根据《公证法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被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签约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后由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16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扬州市司法局406室(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联系人:郑彩琴;联系电话:0514-87316865。
(二)考试
1、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2、应聘人员应当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扬州司法行政网公告(网址:http://sfj.yangzhou.gov.cn/);或扬州人才市场网(网址:http://www.yzjob.net.cn/)。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45097
扬州市扬州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序号: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