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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涟水县事业单位招聘84人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报考条件

(一)下列人员具备报考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4年普通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卫生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涟水县人社局410室(县经济开发区四楼)。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2014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各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

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携《准考证

岗位代码为001—010和027岗位每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不含5人,下同)、岗位代码为020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15人、岗位代码为026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免笔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或末位成绩并列的,则笔试合格的人员和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在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导现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卫技人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化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

(4)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笔试和面试的,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只有面试的,如果面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

2.递补问题: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情况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涟水县人社局牵头,教育、卫生参与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体检要求及费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包括体检人员的早餐、午餐费用。

考察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导致出现空额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ans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涟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中共涟水县委组织部:0517—82380935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0517—82380896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本简章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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