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助理人员岗位职责
公证助理人员指从事与公证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 在公证员的领导下,承担公证当事人的接待、协助公证人员外出办证、调查、核实等有关记录工作;
2、 制作公证询问笔录、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及公证书的起草、打印、校对、装订、公证卷宗的装订、归档等工作;
3、 其他事务性工作
报考条件
1、 学历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 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溧阳市常住户口,且在溧阳市居住;
3、 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4、已就业者报考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有关书面证明;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溧阳市司法局四楼政工科。
联系电话:87222005
3、待遇面议。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2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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