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六)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学风端正,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科研能力;(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全年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分三次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相关材料可直接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jsjmzp@163.com,发送主题请以“高校人才网+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注明。(二)报名注意事项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5、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博士研究生条件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学校通知为准。考核及组织1、考核方式本次招聘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2、考核安排(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招聘政策咨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7联系人:沈老师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12名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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