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能操作电脑。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09年以来罗溪镇户籍的退伍军人。
(二)岗位要求
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男,高中以上学历。
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日-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人事办公室(科室门牌:211;联系人:冷晶晶;咨询电话:83401240)。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荣誉证、毕业证(应届生凭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填写《新北区罗溪镇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凡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如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在罗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公布。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罗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公布。在职人员面试前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加分政策
1、退伍军人是党员的,在综合成绩中加2分;
2、应征入伍期间担任过班长职务的,在综合成绩中加1分;
3、应征入伍期间获得“三等功”称号的,在综合成绩中加2分;
4、应征入伍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在综合成绩中加1分。
以上加分可累计,但累计不能超过5分(含5分)。
招聘咨询电话:834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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