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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扬州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1日至1995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生源和户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岗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扬州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仍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经江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参加“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满2年的。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岗位简介表

(七)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

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angzhou.gov.cn)

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3年10月21日09∶00-10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10月21日09∶00-10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

2013年10月21日09∶00-10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www.sdsgwy.com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

鉴于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同一时间,因此,在扬州全市范围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3)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

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党建网、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3年11月11日-12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3年11月6日-9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市组织、人社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A)

报考扬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01岗位的考生加试写作。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10日上午

所有招聘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2013年11月10日下午

扬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01岗位的考生加试写作。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写作加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的合格分数线。对该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加试写作成绩之和,或无加试写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扬州市外事翻译中心01、02岗位入选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分别进行法语口语测试、西班牙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口语测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514-80978061514-87866365

考务咨询电话:0514-80829370514-80829371

扬州市2013年下半年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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