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学科研岗位)
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感强,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1)2013年4月19 日——2013年5月4日。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 地点: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信息科技大楼1815室) 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②来函报名(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地址及邮编:江苏徐州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221116) 注: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①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 5月6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考核方式及组织 1、考核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一般为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 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 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江苏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考试号在江苏师范大学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考核安排。 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笔试的时间在报名日期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http://www.sdsgwy.com/。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500203 联系人: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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