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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苏州市市属医药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79名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2013年江苏苏州市市属医药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79名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3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3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3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3月3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3月3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3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www.sdsgwy.com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3年苏州市市属医药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档案关系托管在苏各个人才市场的人员,可凭身份证件直接上网下载打印)、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3、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4、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6、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9、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开考比例见《2013年苏州市市属医药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10、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

11、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3年4月2日-4月3日9:00--16:00到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地址:三元坊书院巷20号,联系电话:65226005)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二张试卷),其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分值的20%,专业知识技能占8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4月10日09:00- 4月12日17:00。

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市卫生局、www.sdsgwy.com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wsj.gov.cn)。

六、面试

面试通知发放。面试通知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12-65226823

2013年江苏苏州市市属医药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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