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人民法院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9月24日—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洪泽县人民法院政治处503办公室(洪泽县东九道30号)报名。由洪泽县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洪泽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书记员、辅警、驾驶员报名表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应聘人员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洪泽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1)编外书记员及辅警:公共基础知识。(2)驾驶员:驾驶岗位相关知识。
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2、测试内容
(1)编外书记员:计算机录入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各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
编外书记员计算机技能录入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辅警:参加体能达标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35";引体向上≥8个,立定跳远≥2米。达标测试每项25分。
辅警体能达标测试成绩占总成线的30%
(3)驾驶员:驾驶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见《技能测试及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阶段人员。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认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编外书记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辅警、驾驶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http://www.sdsgwy.com/《技能测试及面试通知书
岗位条件
(一)编外书记员
1、大专以上学历。
2、电脑打字录入熟练。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辅警
1、男性,身高1.75米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驾驶员
1、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持有A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实际驾龄,无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
4、身体健康,裸眼视力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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